五气共治,为“嘉兴蓝”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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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更蓝的天空,吸上更新鲜的空气,是人民群众最热切的向往之一,也是党委政府努力的方向所在。自2015年10月9日,嘉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治气办”)正式挂牌成立后,2016年市政府将加大雾霾治理力度列为民生实事项目,以工业废气治理、交通尾气治理、城乡烟气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为重点,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过去一年,全市大气环境明显提升。嘉兴市区空气优良率为74.3%,同比提高9.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4μg/m3(全省排名第7位),同比下降17%,比2013年同期下降35.3%,提前一年达到省政府考核目标(比2013年下降25%)的要求;五个县(市)空气优良率均明显上升。
城市道路上,没有了排放黑烟的汽车污染空气;建筑工地上,建筑车辆进出场地时不再尘土飞扬;大型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厨房里,餐饮油烟被吸入神奇的油烟净化器;田间小路边,不再有焚烧秸秆的袅袅黑烟,一捆捆废弃的秸秆被运送到各地进行二次利用;城乡接合部的一根根小烟囱倒下,美了城乡环境……过去一年,全市“五气共治”的步伐加快,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蓝天白云,以及广大群众的良好生态获得感。
耗煤大户陆续实现超低排放
工业废气治理是“五气共治”也是消除雾霾的首要攻坚战。让烟气更纯净一些,在热电企业推行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淘汰燃煤小锅炉,是过去一年重头戏之一。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35mg/N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50mg/Nm3,烟尘排放浓度小于5mg/Nm3,去年8月,第六台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标志着公司的6台锅炉已经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提前完成省下达的改造任务!”近日,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主任孟志浩在已经投入运行的超低排放设施前兴奋地告诉记者。
说起超低排放,这是我省在“五气共治”工业废气治理工作中的重头戏,根据要求,所有热电企业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去年我市各大热电企业正在紧张改造中,而作为我市的“燃煤大户”,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的脚步走在全省前列。
“公司有3台燃煤锅炉、2台污泥燃煤协同焚烧锅炉和1台生物质锅炉,每年耗煤量约100万吨,从2014年下半年起就开始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用两年多时间陆续完成了6台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孟志浩说。
“整个超低排放改造投资达2亿元,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1000吨以上,减少烟尘100吨以上,这对区域空气环境的改善是显而易见的!”孟志浩告诉记者,2017年,公司还计划在2台锅炉中增加烟气加热器,把这2台锅炉的排烟温度提高到80℃以上,力争减少烟囱中排放出来的白色水蒸气,以改善烟气排放的视觉感官。
与此同时,到去年年底,浙能嘉兴发电厂烟气超低排放工程全面建成。至此,嘉兴发电厂8台共530万千瓦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全面建成投产,成为全国最大、机组最多的超低排放燃煤电厂。标志着约占嘉兴一半耗煤的企业实现超低排放,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硫约3800吨、氮氧化物约3200吨、烟尘约1800吨。
“超低排放”是指燃煤发电的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或优于天然气发电的排放标准。“超低排放”项目实施后,燃煤机组的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排放浓度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的排放标准,开辟了火电燃煤机组清洁化生产的新途径。2016年,我市对全市28家热电企业推行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完成7家热电企业16台锅炉的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任务,排放的工业废气更为洁净。
“围剿”黄标车 治理交通尾气
机动车尾气尤其是黄标车尾气加剧了雾霾的形成。2016年初以来,全市继续深入推进黄标车淘汰专项行动。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共淘汰黄标车1760辆,完成年度省定任务的109%,成为全省在6月底之前完成年度任务的6个地市之一。同时淘汰老旧机动车1.2万辆;实现“国5”标准车用汽、柴油全覆盖。
黄标车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以汽油车为例,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标准或28辆国Ⅳ标准绿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总和。为此,近年来,我市加强宣传,引导车辆所有人主动淘汰黄标车。依法清理注销,严格限行管理;科学布建电子围栏,加强对黄标车闯禁违法行为的动态监管;联合环保、交通等部门开展黄标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以执法管理倒逼黄标车加速淘汰。
此外,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横向和纵向联系,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在党政机关示范引领外,公安会同环保、交通等部门严格黄标车注册、转入登记,防止新增黄标车;停止办理黄标车尾气排放、安全技术、综合性能三项检测业务,强化在用黄标车监管;严格黄标车所有人管理,对名下有黄标车未报废的个人或企业不允许更新车辆。同时,延长了黄标车淘汰补助政策,在6月30日前淘汰按照原有补助标准的30%发放奖励性补贴,提高黄标车主的淘汰积极性。落实异常状态黄标车分类处理政策,落实长年在外黄标车合力攻坚政策。自6月起专门组织若干小组,赴外地开展追查督办,督促尽快淘汰。
淘汰燃煤小锅炉削减废气产量
这边是对热电企业推行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那边同步进行的是淘汰燃煤小锅炉。
走进嘉兴李朝化纤有限公司,一路穿越厂区,干净整洁,厂区一角,两台天然气锅炉正在工作,没有任何异味和黑烟。据介绍,以前该公司使用燃煤锅炉,烟囱冒黑烟,煤灰到处飞,2016年初,公司淘汰两台燃煤锅炉,建了两台天然气锅炉,厂区内的环境卫生好了,空气污染也减少了。
不止是秀洲区,去年以来,桐乡积极贯彻“五气共治”要求,大力实施有机废气整治、水泥行业及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工作,依据相关政策要求通过限值排放倒逼工业企业整改,努力削减工业废气排放量。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一种工业废气,能在空气中通过光化学反应产生PM2.5。因此,从源头上管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大气污染防治的一个重点。”桐乡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市化工、涂装、化纤、纺织印染等行业不同程度地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是整治工作的重点,当地环保局经过前期排摸确定了2016年度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企业名单,共涉及桐乡市新都灵化纤有限公司、桐乡市禾润化工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要求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逐条对照相关行业整治的标准进行自查,并实施整改、整治。
去年一年,我市对59家万吨以上耗煤企业开展锅(窑)炉烟气治理,拆除锅炉39台、改造锅炉75台。淘汰燃煤小锅炉2075台,超额完成1600台省定年度目标任务。对12个重点行业开展有机废气治理,完成了对109家企业的治理。
制度化管理 减少建筑工地扬尘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是造成雾霾天气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控霾治霾则是顺应群众期盼、改善百姓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
记者从南湖区住建局了解到,去年年中,以实现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7个100%”为目标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在南湖区全面铺开。不少建筑工地引入防尘新技术,推进管理规范化,地面洒水不起尘,空中喷雾吸粉尘,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涌现一批“标杆”,进一步增强了南湖区建筑领域扬尘防控能力。
南湖区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7个100%”指的是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主要道路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泄漏、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以及外墙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100%安装。在此高标准的推动下,南湖区建筑工地涌现出了一批“控尘标杆”。如世合小镇1至2期西区工程项目就是其中一个。
在突出标准化工地建设的基础上,去年,南湖区住建局还积极配合市建委、区治气办等相关部门,对全区130余家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摸排和统计,对码头堆场进行整治,对部分扬尘控制不足的在建工程及时进行指导和整改。
记者了解到,为关卡前移,让扬尘治理从“头”开始,去年6月,我市下发了《嘉兴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半年时间,着力推进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使全市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面貌取得显著改变,切实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方案》最大的变化就是将扬尘治理的关卡前移,让扬尘治理从“头”开始,并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自在扬尘治理中的主体责任。
净化食堂油烟 治理城乡烟气
油烟缭绕是很多人对传统大食堂厨房的印象,但现在的厨房却不一定是你想象的那样了。“基本上油烟还没有飘到鼻子前就已经被吸掉了。”
海盐县残联大厦是一幢将近20层高的办公大楼,每天有近两百名员工在大厦的餐厅用餐。然而,走进这幢大厦的一楼厨房,却没有闻到一丝油烟味。当天中午,两名厨师正在厨房里忙活着,一人在炒菜,一人在炖菜,操作台上方一排干净整洁的抽油烟机上有一排吸力强劲的“吸嘴”,正迅速把油烟吸入烟道中。
记者注意到,厨房里还有两个进风口,这样外面的新鲜空气可以源源不断地送进来,保证了厨房内的空气质量。厨师长张鑫勇说,这套大功率的抽油烟净化系统自2016年9月18日正式投入运行以来,效果非常显著,现在的工作环境和以前差别可大了。以前厨师天天被油烟熏,如今这套油烟净化系统对厨师来说也起到了保护作用。
记者从市五气共治办了解到,2016年,我市还正式启动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要求在年内,市区、县中心城区的中型以上餐馆、300人以上学校食堂、500人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清洗,确保装置有效运行。
去年全年,我市完成中型以上餐饮企业油烟治理1000家,完成300人以上学校、500人以上食堂油烟治理308家和56家,均完成年度任务。
立法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当农村的稻子黄了,意味着又到一个丰收的季节。曾经,每到收获季,农村“烽烟四起”,城市“十面霾伏”,群众叫苦不迭。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嘉兴首部地方性法规于去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违法焚烧秸秆,将被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
《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是嘉兴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也是《立法法》修改后我省第二批确定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
去年5月19日晚,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凤桥中队执法队员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农户正在焚烧油菜秸秆,立即要求其停止秸秆焚烧行为,并协助其扑灭了火堆。该农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依据《条例》第十八条“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罚款500元的处罚。这是新法规实施以来,嘉兴市查处的首起适用新法的行政处罚案件。
随着《条例》实施,有关秸秆露天禁烧的执法措施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配套技术规程也加紧制定。《条例》还明确了“谁的土地,谁的秸秆,谁负责”的原则,每个农民都要对自己土地上的秸秆收集处置负责。
从《条例》实施来看,随着宣传发动力度加大,相关部门执行到位,嘉兴对秸秆禁烧进行立法期望能达到的目标基本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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